(一)夫妻可一人出庭,若因夫妻共同事务或债务纠纷被物业起诉,夫妻间能相互委托诉讼,受委托方可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
(二)要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需留意庭审是否有特殊要求,涉及夫妻双方需亲自陈述关键事实或法院要求双方到庭时,两人都要出庭,必要时提前与法院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夫妻作为近亲属,符合相互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