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加班超过40小时,劳动者应明确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费而不是工资赔偿。在不同情形下,支付标准不同: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工作且未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二)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先与单位协商,协商失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三)劳动者要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用于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