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在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的情况下,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后,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主张待遇与维权: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相关费用。若单位拒绝担责,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