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且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
(二)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能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四)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要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
(五)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