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按规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若用人单位试用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支付工资。
(三)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者也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