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单位有协助申请的义务,劳动者也能自行准备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2.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等费用,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若单位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费用由单位承担,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