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出现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时,可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二)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变更不成,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
(三)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