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个月,劳动者可立即离职,无需提前通知单位,因为法律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离职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劳动者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