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若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便能进行解除。
(二)也可选择提前通知的方式。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可依法解除。
(三)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情况,员工能够即时解除合同。
(四)当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时,员工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提前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