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要留意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在日常中,要对相关权利受损情况保持敏感,及时察觉。
(二)若想避免时效过期,可在三年期间,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保留好提出请求的证据,比如书面函件、聊天记录等;也可等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并留存相关证据。还能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中断时效。
(三)要牢记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