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人单位停发工资时,劳动者首先可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申请中要说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同时附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三)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