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女方法定代理人。由女方近亲属按法定顺序确定,若有争议,可让居委会、村委会等指定,若不服指定,可向法院申请指定。
(二)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女方法定代理人代表女方参加。
(三)等待法院处理。法院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会判决离婚。
(四)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法官综合考虑子女抚养问题,在保障子女权益前提下根据双方情况判决,同时财产分割会照顾女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