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支出。离婚分割财产时,该部分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一般均等分割。
(二)若能证明房贷是用个人财产偿还,如一方以婚前财产或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还贷,该部分还贷及对应增值可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要提供充分证据。
(三)建议先协商处理分居期间房贷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