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正确流程
若职工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职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违法解除的后果
如果单位在职工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