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侵犯商标权问题,被侵权方要收集好对方伪造、擅自使用商标等侵权证据,然后与侵权方沟通要求停止侵权,若沟通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损失。
(二)若经销商违反合同约定跨区销售,供应商可先查看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然后书面通知经销商,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若经销商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
(三)发现串货手机是伪劣产品,可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会依法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若情节严重,监管部门会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