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应积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每次工伤都能获得应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若打算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关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两次工伤分别计算累加来主张。
(三)收集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等合理费用的凭证,要求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四)及时与单位沟通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