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工资拖欠超半月时,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和平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判定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四)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