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处理事故。发生车辆全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让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负全责。
(二)协商赔偿。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赔偿包括车辆实际价值,按购置价减折旧算,合理的施救费、评估费等对方也需承担。
(三)解决协商分歧。若协商一致,对方保险公司按约定赔偿;若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认定书、车辆购置发票、维修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