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拖欠工资
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单位要加付赔偿金;也能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二)对于超半年未续签合同
自应续签合同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主张11个月。需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原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