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交通事故是在执行家庭事务或为家庭利益时发生,像驾车采购、接送家人等,债权人可能将当事人老婆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下可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尝试协商赔偿方案,如分期赔偿等。
(二)若交通事故事由与家庭事务无关,是个人行为,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通常不会起诉其老婆。不过若债权人举证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并起诉,当事人老婆可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