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农民工工资遭拖欠,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和平友好地沟通工资支付事宜。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四)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支付的,农民工可依法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五)若因工资拖欠解除劳动合同,农民工还能按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