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使公司补发工资,若劳动者觉得自身工资支付权益仍有受损处,如加班费未足额支付、经济补偿未给等,可申请仲裁。
(二)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知晓自身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三)公司补发工资,不能消除之前拖欠工资的违法性。
(四)劳动者若主张因拖欠工资产生的经济补偿等,要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将依法审理并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