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后,要密切关注仲裁进展。若仲裁庭在45日内未结束,可向仲裁庭询问是否因案情复杂申请延期。
(二)当劳动者胜诉后,留意裁决书规定的用人单位履行期限。期限到后用人单位未赔付,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主动与法院执行部门沟通,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提供给法院,加快执行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