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可收集在工厂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进而主张自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双倍工资。
(二)若工厂搬厂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可与工厂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若协商不成,等待工厂按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
(三)不要主动离职,主动离职将无法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