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在保修期内,房屋漏水属质量问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若开发商拒绝或拖延,购房者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若已过保修期,漏水部位属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
(三)若因邻居原因导致漏水,可要求邻居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四)购房者要及时固定漏水证据,先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