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五百万的情况,若想减轻刑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主动交代资金去向,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快退赃退赔,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这样也可能从轻处罚。
(三)若有他人还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犯罪线索,可进行检举揭发,争取立功表现,从而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