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雇主友好协商,明确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争取和平解决工资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劳动量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工作现场照片、与雇主的沟通记录等。
(三)凭借收集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雇主支付工资。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此途径解决劳动纠纷。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