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签订解除协议便可,无需经历开庭审理程序。此方式能快速、平和地解决解除合同问题。
(二)若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有争议,比如在经济补偿、是否违法解除等方面无法协商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大多不用开庭,不过若当事人协议公开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则会开庭。
(三)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会开庭,并通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查明事实后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