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明确支付时间。
进行协商时,要做好记录,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二)协商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可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的证据材料。
(三)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逾期仍不支付工资,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赔偿金。申请时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准确完备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