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随意停发工资,但在劳动者请事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旷工以及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劳动合同这几种特定情况下可以停发或扣除部分工资,无正当理由停发工资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有按时支付工资的义务。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可对工资进行调整。劳动者请事假时,按请假天数扣除对应工资,事假期间可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能按合同约定从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标准支付;劳动者旷工,单位可依规章制度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也可行。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停发工资,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遇到工资发放方面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