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能要求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但要注意仲裁时效,超时效部分可能不被支持。
(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视为满一年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争取经济补偿。若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被迫离职,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十年可主张十个月工资补偿;主动离职通常无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