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先协商让单位补缴,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员工遇到单位未缴纳社保情况,首先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是合理合法的。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也能促使单位补缴。同时,员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在维护自身社保权益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