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年假计算以职工累计工作时间为依据,不同工作年限对应不同的年休假天数。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2)新入职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有相应计算公式。
(3)若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且不给予年假工资报酬,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提醒:职工应留意自己的累计工作时间和年休假权益,单位不依规执行时要及时维权。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