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劳动合同欺诈,受欺诈方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二)合同撤销后,自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要按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
(三)要是欺诈行为给受欺诈方造成损失,欺诈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