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试用期不给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也有获取工资的权利,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遇到试用期不给工资的情况,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讲清法律规定以索要工资。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不确定如何操作,可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