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侵害。首先,土地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进行,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您提到的情况中,古里镇以2007年的55号文件为依据,对您进行城保安置而未给予土地补偿,这可能与您的实际情况不符。您有权要求古里镇提供该文件的具体内容,并对照您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如果古里镇的决定与您的实际权益不符,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1. 与古里镇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重新审查您的补偿安置情况。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常熟市或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 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法律权益,并在律师指导下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请记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