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人单位少给加班费,劳动者可收集证据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若单位拒绝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少给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先收集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加班事实和少给加班费的证据。接着向用人单位发书面通知,指出少给加班费情况,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与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在劳动权益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