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一般无直接扣员工工资权力,工资受法律保护。特定情形可代扣,如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法院裁定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二)员工违反公司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致公司损失,公司可要求赔偿并从工资扣除,但每月扣除比例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公司随意扣工资违法,员工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