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用于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
(二)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三)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庭审中充分阐述诉求和理由,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