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面临进修工资返回问题时,首先应查看与用人单位的约定。若约定进修后须在单位服务一定年限,且该约定不违法,劳动者未履行约定义务,就需按约定返还进修期间工资。
(二)若劳动者按约完成服务期限,因该工资属于附条件的劳动报酬支付,不必返还进修工资。
(三)若单位未与劳动者有关于进修工资返还的相关约定,由于进修期间工资是正常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劳动者无需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双方关于进修工资返还的约定属于合同约定,应按此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