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工作了八个月后不想继续工作,你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你这种情况中,工作了八个月,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八个月,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你可以额外获得七个月工资的补偿。
经济补偿金
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工作了八个月,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要求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八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维权途径
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就补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保。
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长等情况。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你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