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公司未实缴出资股东,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财产,法院会查询并查封、拍卖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三)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公平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也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