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流水、加班记录等,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二)准备好证据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启动维权程序。
(三)若仲裁委受理申请,要积极参与开庭审理,在过程中清晰明确地阐述自己的主张,配合仲裁委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