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在清算时,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也不能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避免构成妨害清算罪。
(二)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清算过程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出现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三)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人要密切关注公司清算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