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冷静期满对方不出现致协议离婚受阻,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等。
(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积极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证据,以提高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