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时,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仲裁庭会进行缺席裁决。公司要认识到这意味着自身放弃了当庭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裁决将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所以公司应重视仲裁,若无法到庭需提前向仲裁庭说明正当理由。
(二)当公司作为申请人时,若出现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情况,仲裁庭会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不过若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即便申请人未到庭,仲裁庭仍会对反申请进行缺席裁决。所以公司作为申请人要按时参加庭审,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及时与仲裁庭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