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公司应履行赔偿义务。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三)调解不成,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
(四)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满意,公司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