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辞退只发基本工资不安排工作,这可能是变相逼迫员工离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应对:
- **与公司沟通**: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公司询问不安排工作的原因,要求正常安排岗位及薪资待遇,并保留好沟通记录。例如定期向直属领导或HR发送询问工作任务的邮件,明确表达自己有工作意愿。
- **收集证据**:整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等过往工作资料,同时主动“制造”在岗证据,如帮同事做辅助性工作时,通过邮件或说明工作内容。若存在会议不被通知、被踢出工作群等情况,及时录音、截屏保存证据。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与公司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责令公司改正。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一般可通过当地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办公地点投诉。
- **申请劳动仲裁**:收集好证据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提出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按待岗前正常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也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