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以此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和工资约定,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与老板协商:直接和老板沟通,要求其支付工资,和平解决问题。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其有权责令老板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
(四)申请仲裁和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