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使用伪造信用卡等信用卡诈骗行为,要避免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即诈骗数额不要处于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区间。
(二)一旦实施此类犯罪行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理。
(三)有能力的情况下及时退赃退赔,司法实践中这会作为量刑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情形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